
一、什么是申根簽證?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于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協議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 。
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二、申根國家有哪些?
截至2023年1月,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7個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意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列支敦士登,馬耳他和克羅地亞 。這些國家是申根國。

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
申根公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并協調對申根區之外邊境控制。就是在七個成員國中的六個國家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
根據該協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注意:歐盟國≠申根國≠歐元國。

三、申根簽證是否就是歐盟簽證?
申根國家和歐盟國家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雖然有不少國家同屬這兩個概念的范圍,但是也有不少例外,例如屬于申根國家的挪威和冰島不屬歐盟,屬于歐盟的愛爾蘭不實施申根協定。
而歐盟的27個成員國,要么實施申根協議規定的簽證政策,要么實施本國獨立的簽證政策,并沒有一種統一的、所有歐盟國家都接受的簽證。所以,所謂“歐盟簽證”是一個完全不存在的概念。

四、我的申根簽證是一次有效的。這是否意味著我只能去一個申根國家?
多人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持某個國家簽發的單次有效的申根簽證,就只能去這個國家而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國家。
其實,因為申根簽證是在整個申根范圍內有效,所以除了有國家限制的D類簽證,只要不出申根范圍,憑一次有效的簽證就可以在各個申根國家之間任意來往,簽證也依然有效。
舉例而言:持一次有效的申根簽證,可以在法國入境,然后去德國、奧地利和意大利,再從希臘出境;或者在法國和德國之間反復來往,這些都沒有問題。
但是憑同一簽證在入境之后去英國或者塞爾維亞等非申根國家,簽證就失效了,不能再憑此簽證重新進入申根國家。

五、申根簽證的具體申請規定
1、只前往某一申根國家,應申辦該國的簽證。
2、過境一申根國或幾個申根國前往另一申根國,應申辦另一申根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申根國,應申辦主要訪問申根國(主訪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申根國的簽證它申根國帶名單的邀請信,在簽證申請表停留期限一項中必須將在各申根國停留的時間累加填寫。
4、無法確定主訪國時,應申辦前往的第一個申根國的簽證。
5、各國頒發簽證所需的材料要求不變,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申根簽證不能逐個國家申辦,須統一在某一申根國辦理。
7、根據《申根協定》,辦妥一國簽證可進入其它申根國,被一國拒簽意味著被其它申根國拒簽。
